6月13日,盘州市人民法院两河法庭成功催促实行一同调停结案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子。
被告某公司因承建某小区工程,向原告某公司购买砂石料,并于2019年7月1日签定《砂石购销合同》,两边签定合同后,原告依据相关要求向被告供货2.09万方,货款总金额148.95万元。被告公司在此期间仅向原告公司付出货款98.82万元,尚欠货款50.13万元未付出,原告向被告屡次索要货款未果,故诉至法院,恳求法院支撑其诉讼恳求。
收案后,承办法官为妥善处理当事人不合,既保证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协助本地企业脱节当下困难,对两边进行释法析理,说明利害,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边终究达到调停协议:由被告公司付出原告公司货款50.13万元,并付出利息1万元,算计51.13万元,被告公司应于2024年4月3日前付出25万元,于2024年5月31日前付出13万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付出13.13万元。
调停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后,被告公司按协议实行了第—期付款职责,尚有第二期、第三期付款职责未实行,一起考虑到该案在诉前保全阶段,被告公司向本院交纳案子保证金52.52万元,在承办法官掌管下,原被告两边达到一致意见,直接将被告公司交纳的剩下保证金26.13万元划拨给原告公司,用于实行付款职责。
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削减收效案子进入履行程序,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一直是两河人民法庭作业的起点和落脚点。下一步两河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贯彻落实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一直把高效审理涉企案子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要点,充沛的发挥司法功能,保证当事人完成合法权益,继续营建诚实信用的杰出社会气氛和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显示人民法院的担任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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