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企业部分的运营办理,提高公司效益,邮政局在确保国有财物不丢失的前提下,为调集承揽运营者的积极性,两边本着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底子准则,经洽谈,签定如下协议。
以上财物均归于国有财物,只限于乙方运营运用,乙方无权以任何方法、任何理由作为告贷及告贷等典当、质押。
甲方将共 万元的国有财物交给乙方全权承揽运营,承揽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按洽谈条件,乙方自签署协议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现金万元整,作为危险典当金。
乙方在承揽运营期内,按洽谈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缴税后赢利方案表,于每月日前将%的上缴方案款额上划帐户。协议主动停止条件:
呈现以上三种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主动停止合同,并从停止合同之日起,将应上缴税后赢利的差额部分从乙方危险典当金中扣除,其责任属乙方违约。
①、乙方在承揽运营中,全年完结上缴税后赢利 万元后,超量部分的悉数税后赢利奖赏给乙方分配。
②、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越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主动补齐 万元的视为完结上缴使命,不奖不罚。
③、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越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不主动补齐万元时,由甲方从乙方的危险金中扣交,罚差额的1%并视为违约,下一年度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协议续签。
①、为确保国有财物不丢失,规范乙方依法运营,由甲方按邮政局要求向乙方派管帐一名,并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管帐要严格实行《管帐法》和有关财政规章制度,在运营方面向乙方担任,在办理和实行协议方面向甲方担任。
②、乙方在运营与财政办理上要承受甲方的监督、查看,不允许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经查看发现有以上二种行为的,帐外帐和小金库除没收外,按乙方违约主动停止协议论处,丢失由乙方担任。
③、甲方为鼓舞乙方承揽运营,以现金方法注入万元流动资金,专门用于;受聘管帐应监督流动资金的运用状况,乙方应确保不呈现违法、违规等行为。
④、乙方承揽运营期满,如不再续包或因违约等原因被停止承揽运营时,乙方在返还甲方万元流动资金时,剩下物品按进价抵顶现金不允许超出10%。
⑤、乙方在承揽运营期间只能在相关银行开立一个资金帐户,并承受甲方的监督,除此之外不得开设其他帐户。
③、乙方有权挑选用工方法,在不违犯《劳动法》的前提下,有权自主招聘临时工(但有必要报甲方存案),有权决议临时工的薪酬待遇及分配方法。未处理邮政局员工的失业和下岗子女,在平等条件下,乙方应先招聘本局下岗员工和失业子女。
④、乙方依据作业需要和用工条件担任安顿名本局在职员工(含乙方在内),在其恪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尽职尽责、圆满完结分配使命的前提下,乙方应参照市局薪酬规范和其它福利待遇进行发放。跟着市局运营体系和用工体系的变革,今后的薪酬等规范作相应的调整。
⑤、乙方承揽运营中悉数设备及物品的运用是无偿的,有义务对其运用、保管、保养以及维护办理担任,对损耗、破坏物品的重购应由乙方担任。
⑥、乙方在承揽运营中所需新增置办物品由乙方出资,承揽期满所购物品归乙方悉数。
⑦、乙方有必要遵法运营,严格实行工商、税务、公安特业、卫生防疫、安全消防等法令和法规。担任交纳除房租以外的其它相关税费,不然由此引起的胶葛、处分、歇业等悉数结果由乙方自傲。
⑧、乙方有必要承受甲方的行政办理,参与市局安置的一致活动,恪守甲方的监督查看。甲方的监督查看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运营活动。
①、承揽期间甲方有义务全力支持乙方作业,本局相关活动应组织乙方收益,甲方有权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要求乙方妥善组织相关事宜。市局有所组织时应提早三日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做好预备。
②、甲方对乙方有办理、监督、查看的权利和责任,有权阻止乙方违犯劳动法,违犯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或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停止合同的实行,并对乙方进行1%-5%的经济处分。
③、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将万元流动资金交回时,甲方有权冻住乙方帐户、进行行政处分或向法院申述。
④、甲方有义务维护承揽给乙方的国有财物不受损害,并确保乙方不以任何方法、任何理由将国有财物作告贷及告贷等典当、质押。
乙方在承揽运营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如数上缴了税后赢利,并经审计部分对悉数财物审阅无误后,甲方应返还乙方危险典当金。乙方不能实行上缴税后赢利时,按合同的第六条实行。
乙方在承揽运营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如数上缴了税后赢利,在承揽标的额平等条件下,承揽人优先进行新的一轮承揽运营签约。如不肯续包,视为主动抛弃。
甲乙两边呈现对立和胶葛时,本着两边洽谈处理的准则,能洽谈处理的洽谈处理。在实行合同过程中对呈现的新问题假如两边不能洽谈处理,由局多种运营办理委员会调停处理,有关部分处理不了时,也可经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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